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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九章 屈打成招

「警察验屍之后,得出的行凶时间是下午的四点到六点之间。那个时候,我儿子一直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抽闷烟,连门都没有出过半步。我可以发誓,我的话绝对没有半句虚假,否则让我天打雷劈,死无全屍!我可以作证,我儿子绝对不是杀人凶手!」大婶激动的把茶杯放到茶几上,认真的指天发誓。

可惜,她是周刚的亲生母亲,有编造虚假证词,偏袒儿子的可能性。而且,案发的时间段里,除了她本人以外,并没有其他的证人能够作证。所以,法官在审判的时候,并没有采信她的证词。

公安机关认定周刚犯罪主要依据是:一、血型监定。周刚本人系B型血,而从周刚睡过的床单、被子上检验出与被害人一致的AB型人血,他不能说出该AB型人血的来源。二、周刚除了他母亲的证词以外,具备最佳的作案时间和空间等条件,而且也有明确的作案动机。三、在讯问周刚的4次有罪供述中与现场勘察、指认及屍检等侦查结果基本吻合。

因此,虽然证据不足,但是监於本人已经认罪伏法,所以法院最终决定判周刚故意杀人罪成立。

徐则林没有白痴的去问周刚为什么会认罪,也没有去问他的认罪供述为什么和现场勘察的结果相吻合。虽然现代冤案出现的相对要少了许多,可是经常看电视的人都知道,什么叫做屈打成招……

那些传说中的「盖被死」,「洗脸死」,「摔跤死」,「躲猫猫死」、「喝水死」、「做噩梦死」、「抠粉刺死」、「上厕所死」、「洗澡死」、「发狂死」、「激动死」、「床上摔下死」、「睡姿不对死」、还有「证据不足死」等等神奇死法,都是中国的神奇看守所发明的……

更何况,现在的审讯技术也先进了。电击、灌矿泉水、灌辣椒水、往眼睛鼻子里抹芥末油、用打火机烧、长期不让睡觉等等手段,既达到了刑讯逼供的目的,又不会留下任何伤痕,也不至於被嫌疑人拿到证据来起诉人身伤害。

一天、两天的折磨,也许大多数心怀冤屈的人都还能忍受的住。一个周、两个周的虐待,也许也还有硬汉能撑的住,但多半人已经屈服了。等到一两个月过去之后,脑细胞已经死掉了大半,反应也开始变的冲钝起来,原本的坚持似乎也开始没有什么意义了。

最初对政府有关部门的信任,刚被收押时对沉冤得雪的期待,都被不断的被刑讯逼供所磨灭。然后是失望,然后是绝望,然后是麻木,然后是彻底放弃沉冤得雪的奢求……

最后,受审者开始一遍一遍的根据刑讯者的提示,不断的试探和改变供词,最终让证词和案发现场勘测到的情况讽刺般的「基本吻合」。定罪,服刑,不再经受精神和**上的双重折磨,一切听天由命……

周刚被判了死缓,严刑逼供折磨的他再也生不出一丁点反抗的心思。上诉一次,就要再多经受好几个月的折磨,他不想再被无故的虐待了。

可是,他的母亲呢!他的母亲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蒙受不白之冤啊!原本是儿子喜气洋洋的带着准儿媳回家商讨结婚和买房的细节,对未来充满着期待。可是,短短的半天时间,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她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转变!